家住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的陈女士今年7月份预购置一套商品房,而在办理购房按揭贷款时,银行要求陈女士提供个人信用报告。
据信用报告显示,陈女士分别为2013年5月31日的一笔20万元贷款、2013年6月30日的一笔20万元贷款和2013年7月10日的一笔15.3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,三笔贷款金额总计55.3万元,贷款期限均为3年,目前三笔贷款均已逾期,贷款管理机构为临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(以下简称“临漳县信用社”)。
这是怎么回事呀?我啥时候给别人当过担保人?陈女士不解,8月6日下午,她到临漳县信用社咨询“贷款担保”一事,一位工作人员让陈女士回去等消息。
久等未果之后,陈女士陆续多次咨询临漳县信用社,才得知,自己所担保的这笔贷款是由临漳县信用社楼阳分社贷出来的,当时该社主任为郭某平,信贷员为张某庭。
提供上述情况后,临漳县信用社工作人员让陈女士自己打电话联系相关人员,陈女士拨通电话后,对方称正在寻找贷款人张某强。
在十分无奈的情况下,8月11日上午,陈女士拨打了邯郸市银保监分局的电话进行投诉。
然而,一个多月过去了,陈女士被“贷款担保”一事仍未得到解决。
9月15日上午,媒体致电临漳县信用社办公室,就陈女士所反映的情况进行咨询,临漳县信用社表示,此事正在调查处理。
农民 李月锋
提醒大家注意,尤其是家在农村的朋友,一定要想法看看你的信用记录,说不定下一个被担保的人就是你!
文章来源:燕赵民声